一、三位一體的神
1. 我們信神是永遠長存、無限無量、宇宙之創造主宰與供應者。祂是獨一的真神。【創造萬物、日理萬機。】祂的 性質、屬性和旨意全然【皆】聖潔,【;】具有聖潔之愛與光明的神,祂的本質【存在,】是三位一體【的神】,顯現為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。
(創世紀一,利未記十九4~5,申命記六4~5,以賽亞書五16、六1~7、四十18~31,馬太福音三16~17、二十八19~20,約翰福音十四6~27,哥林多前書八6,哥林多後書十三14,加拉太書四4~6,以弗所書二13~18,約翰壹書一5、四8)
二、耶穌基督
2. 我們信耶穌基督,三位一體神之第二位,祂永與父合為一,藉聖靈感孕,道成肉身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因此兩個完整、完全的性質,也就是神性與人性合而為一個位格,成為神而人者、人而神者的神人。
我們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,並且真正地從死裡復活,帶著肉身與完美的人性一同升到天上,在那裡為我們代求。
(馬太福音一20~25、十六15~16,路加福音一26~35,約翰福音一1~18,使徒行傳二22~36,羅馬書八3、32~34,加拉太書四4~5,腓立比書二5~11,歌羅西書一12~22,提摩太前書六14~16,希伯來書一1~5、七22~28、九24~28;約翰壹書一1~3、四2~3、15)
三、聖靈
3. 我們信聖靈,三位一體之第三位,祂永遠與基督的教會同在,並有效地運行在教會中,叫世人知罪,使悔改及相信者重生,使信徒成聖,引導人進入一切在耶穌裡的真理。
(約翰福音七39、十四15~18、26、十六7~15,使徒行傳二33、十五8~9,羅馬書八1~27,加拉太書三1~14、四6,以弗所書三14~21,帖撒羅尼迦前書四7~8,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3,彼得前書一2,約翰一書三24、四13)
四、聖經
4. 我們信聖經是神所默示和充份靈感的,藉此我們明白由祂默示的新舊約六十六卷書,無誤地向我們顯明有關我們救恩所需一切神的旨意。因此,凡聖經上沒有記載的,皆不包含於我們的信條內。
(路加福音廿四44~47,約翰福音十35,哥林多前書十五3~4,提摩太後書三15~17,彼得前書一10~12,彼得後書一20~21)
五、原罪與個人的罪
5. 我們信罪由人類的始祖之不順服進入世界,罪帶來了死亡。我們信罪有兩種:原罪;及本罪或個人的罪。
5.1 我們信原罪─或墮落,是指所有亞當後裔本性的敗壞,由此使人人遠離始祖被造時之公義純潔,違背神,沒有屬靈的生命,傾向罪惡,並且一直延續下去。我們又信原罪繼續存在重生者的生命中,直到受聖靈的洗後,心中完全潔淨。
5.2 我們信原罪與本罪之不同,原罪使人承襲了天生敗壞的習性而犯下本罪。人對於與生俱來之敗壞天性並無責任,但人若忽略或拒絕神預備的救恩,就被定為有罪了。
5.3 我們信本罪或個人的罪,是指一個有道德責任的人,明知神的律法而故意犯的罪。所以它不應和無心和無可避免之缺點、性格的缺憾、過失、錯誤、失敗,或其他因始祖墮落造成之偏差行為混為一談。然而,此種無知的效應並不包括與基督的精神相反的態度或反應,這種罪應稱為靈性之罪。我們信個人的罪主要是在本質上違背了愛的律。以與基督的關係而言,罪的定義就是不信。
原罪:(創世記三章、六5,約伯記十五14,詩篇五十一5,耶利米書十七9~10,馬可福音七21~23,羅馬書18~25、五12~14、七1~八9,哥林多前書三1~4,加拉太書五16~25,約翰福音一7~8。)
個人的罪:(馬太福音廿二36~40,約翰壹書三4,約翰福音八34~36、十六8~9,羅馬書三23、六15~23、八18~24、十四23,約翰壹書一9~二4、三7~10)
六、贖罪
6. 我們信,耶穌基督藉受苦、流血、釘死在十字架上,為全人類的罪成就完全的贖罪,這贖罪乃救恩唯一之根基,足使每一個亞當的後裔因而得救。耶穌贖罪的恩典,對無行為能力之人、無知的孩童都是有效的,但對那些已達可對自己行為負責年齡之人而言,只有悔改並相信,救恩才是有效的。
(以賽亞書五十三5~6,馬可福音十45,路加福音廿四46~48,約翰福音一29、三14~17,使徒行傳四10~12,羅馬書三21~26、四17~25、五6~21,哥林多前書六20,哥林多後書五14~21,加拉太書一3~4、三13~14,歌羅西書一19~23,提摩太前書3~6,提多書二11~14,希伯來書二9、九11~14、十三12,彼得前書一18~21、二19~25,約翰壹書二1~2)
七、先在恩典
7. 我們信,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包括給人有分辨是非的能力,因此,人有道德責任。他們因著亞當的墮落而墮落,以致如今無法靠自己天然的力量回轉、預備行善相信,並求告神。然而,我們也信神藉著耶穌基督將恩典白白地賜給一切的人,使凡願意離罪轉向公義之人,因信耶穌基督,罪蒙赦免與洗淨,行各樣討神喜悅的善事。
7.1 我們信,所有的人,雖具有重生和全然成聖的經驗,仍會從恩典中跌倒,除非他們悔改,否則將無望地永遠沉淪。
(「神的形像」和「道德責任」:創世記一26~27、二16~17,申命記廿八1~2、卅19,約書亞記廿四15,詩篇八3~5,以賽亞書一8、10,耶利米書卅一29~30,以西結書十八1~4,彌迦書六8,羅馬書一19~20,二1~16、十四7~12,加拉太書六7~8。
「天然無力」:(約伯記十四4、十五14,詩篇十四1~4、五十一5,約翰福音三6上,羅馬書一19~20、二1~16、十四7~12,加拉太書六7~8。)
「白白的恩典」和「信心的工作」:(以西結書十八25~26,約翰福音一12~13、三6下,使徒行傳五31,羅馬書五6~8、18、六15~16、23、十6~8、十一22,哥林多前書二9~14、十1~12,哥林多後書五18~19,加拉太書五6,以弗所書二8~10,腓立比書二12~13,歌羅西書一21~23,提摩太後書四10上,提多書二11~14,希伯來書二1~3、三12~15、六4~6、十26~31,雅各書二18~22,彼得後書一10~11、二20~22)
八、悔改
8. 我們信所有在行為和意念上得罪神的人,都需要悔改。所謂悔改,就是誠意徹底改變心中的罪念,包含個人的罪並願意離棄罪。神的靈要幫助一切願意悔改的人,使他們有悔改的心及蒙憐憫的盼望,因信罪蒙赦免,得著屬靈的生命。
(歷代志下七14,詩篇卅二5~6、五十一1~7,以賽亞書五十五6~7,耶利米書三12~14,以西結書十八30~32、卅三14~16、馬可福音一14~15,路加福音三1~14、十三1~5、十八9~14,使徒行傳二38、三19、五31、十七30~31、廿六16~18,羅馬書二4、哥林多後書七8~11,帖撒羅尼迦前書一9,彼得後書三9)
九、稱義、重生與成嗣
9. 我們信稱義是神的恩典與司法的行為,藉此、祂向所有相信耶穌基督且接受祂為主和救主的人,賜下充分赦罪之恩典,使他們得以完全脫離罪的刑罰,稱他們為義。
10. 我們信重生或新生是神恩典的作為,使悔改之信徒的道德本性得到屬靈的復甦,獲得獨特的屬靈的生命,得以有信心、愛心與順服的心志。
11. 我們信成嗣是出於神恩典的作為,藉此稱義與重生的信徒,得以成為神的兒女。
12. 我們信稱義、重生和成嗣在尋求神的人身上是同時產生的經驗。要獲得這些經驗,必先悔改,然後相信,並有聖靈的工作和恩典作為的見證。
(路加福音十八14,約翰福音一12~13,三3~8、五24,使徒行傳十三39,羅馬書一17、三21~26,28,四5~9,五1、16~19、六4、七6、八1,15~17,哥林多前書一30、六11,哥林多後書五17~21,加拉太書二16~21、三1~14,26、四4~7,以弗所書一6~7、二1,4~5,腓立比書三3~9,歌羅西書二13,提多書三4~7,彼得前書一23,約翰壹書一9、三1~2、9、四7、五1,9~13、18)
十、全然成聖
13. 我們信【全然】成聖是神【在信徒重生後】的工作,為了轉變信徒有基督的形象。這是因著神的恩典,並經由聖靈在初始成聖或是重生(同時得以稱義)、全然成聖、持續達到完全並最終得到榮耀時所做成的。在得榮耀之時我們得以合於聖子的形象。
我們信全然成聖是神在信徒重生後的工作,藉此信徒得以脫離原罪(或稱墮落),進入對神全然奉獻的境地,使因愛而產生之聖潔順服得以完全。
全然成聖是藉聖靈的洗或作聖靈的充滿所達成的,包括洗除心中的罪並帶來聖靈的內住同在,使信徒生活服事有能力。
全然成聖是靠耶穌的寶血,在信徒全然奉獻後,【藉著】本乎恩藉信心頃刻間獲得的,並有聖靈為此工作和恩典的情境做見證。
這種成聖的經驗另有各種不同的名稱,表明其不同之層面,諸如:「基督徒的完全」、「完全的愛」、「心靈的純潔」、「聖靈的洗或作聖靈的充滿」、「全備的福份」以及「基督徒的聖潔」。
14. 我們信一個「潔淨的心」與一個「成熟的性格」是顯然有別:前者是即時獲得的,為全然成聖的結果,而後者是在恩典中長進的結果。
我們信全然成聖的恩典包含了在恩典中成長神聖的【衝】動力,以成為像基督的門徒。然而,這種動力必須自覺地培養,並且謹慎地留意靈性發展的先決條件和過程,以及在性情和人格上更像基督。若沒有這種意向分明的努力,一個人的見證可能會因此受虧損,恩典本身也將挫敗,而終告流失。
參與受恩之道,特別是團契生活、門徒造就以及教會禮儀,使信徒能夠在恩典中以及在全然愛主與愛鄰舍的心意中成長。
(耶利米書卅一31~34,以西結書卅六25~27,瑪拉基書三2~3,馬太福音三11~12,路加福音三16~17,約翰福音七37~39、十四15~23、十七6~20,使徒行傳一5、二1~4、十五8~9,羅馬書六11~13、19、八1~4、8~14、十二1~2,哥臨林多後書六14~七1,加拉太書二20、五16~25,以弗所書三14~21、五17~18、25~27,腓立比書三10~15,歌羅西書三1~17,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3~24,西伯來書西9~11、十10~17、十二1~2、十三12,約翰壹書一7、9)
「基督徒的完全」「完全的愛」:(申命記卅6,馬太福音五43~48、廿二37~40,羅馬書十二9~12、十三8~10,哥林多前書十三章,腓立比書三10~15,希伯來書六1,約翰一書三3)
「內心的潔淨」:(馬太福音五8,使徒行傳十五8、9,彼得前書一22,約翰壹書三3。)
「聖靈的洗或作聖靈的充滿」:(耶利米書卅一31~34,以西結書卅六25~27,瑪拉基書三2~3,馬太福音三11~12,路加福音三16~17,使徒行傳一5、二1~4、十五8~9。)
「全備的福份」:(羅馬書十五29)
「基督徒的聖潔」:(馬太福音五1~七29,約翰福音十五1~11,羅馬書十二1至十五3,哥林多後書七1,以弗所書四17~五20,腓立比書一9~11、三12~15,歌羅西書二20~三17,帖撒羅尼迦前書三13、四7~8、五23,提摩太後書二19~22,希伯來書十19~25、十二14、十三20~21,彼得前書一15~16,彼得後書一1~11、三18,猶大書20~21)
十一、教會
15. 我們信教會是承認耶穌基督為主的團體,在基督裡更新之神的立約之民,他們是基督的身體,藉神的話,被聖靈召聚在一起。
神呼召教會經由【表達其生命】在靈裡的合一和團契;經由在敬拜中傳揚神的話【,】、守聖禮【來敬拜祂,】、奉祂的名服事【,】;經由順服基督、聖潔生活【並】以及互守本份盡責任等方式來表達其生命。
教會在世界的使命是─在聖靈的能力裡,【通過聖潔的生活、傳福音、訓練門徒、並事奉以】分享【繼續】基督救贖與和好的工作。教會經由門徒造就並藉著傳福音、教育、向有需要者顯出慈惠的實質、為公義而努力爭取以及見證神的國度來完成神所交付的使命。
教會是歷史的實體,依文化制約的型態而組成,其存在有地方性的會眾,並有宇宙性的肢體;差派蒙神呼召的人做特別的事工。神呼召教會遵守祂的典章而活,同心等候主耶穌基督的最後再臨。
(出埃及記十九3,耶利米書卅一33,馬太福音八11、十7、十六13~19、十八15~20、廿八19、20,約翰福音十七24~26、廿21~23,使徒行傳一7~8、二32~47、六1~2、十三1、十四23,羅馬書二28~29、四16、十9~15、十一14~32、十二1~8、十五1~3,哥林多前書三5~9、七17、十一1、17~33、十二3、12~31、十四26~40,哥林多後書五11~六1,加拉太書五6、13~14、六1~5,以弗所書四1~17、五25~27,腓立比書二1~16,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~12,提摩太前書四13,希伯來書十19~25,彼得前書一1~2、13、二4~12、21、四1~2、10~11,約翰壹書四17,猶太書24,啟示錄五9~10)
十二、洗禮
16. 我們信基督徒的洗禮是我們主的命令,表明接受耶穌基督贖罪益處的一種聖禮,有助於信徒並使之宣告他們對基督的信心,認耶穌為他們的救主,願全心順服聖潔與公義。
洗禮是新立約的表徵,在父母或監護人提出保證,給予必要之基督徒教育之後,兒童可以受洗。
洗禮可依申請人之選擇給予施行點水、灑水或浸禮。
(馬太福音三1~7、廿八16~20,使徒行傳二37~41、八35~39、十44~48、十六29~34、十九1~6,羅馬書六3~4,加拉太書三26~28,歌羅西書二12,彼得前書三18~22)
十三、主餐(聖餐)
17. 我們信我們的主、救主耶穌基督設立之紀念聖餐,本質上是一個新約的聖禮,宣告祂為世人的犧牲而死,因祂替死的功勞,信徒得以獲得生命與救恩,得著在基督裡一切屬靈福份的應許。聖靈特為那些帶著敬虔的心重視守聖餐的人,藉聖餐來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再來。這是聖餐筵席,唯有相信基督並愛眾聖徒的人才能獲邀參加此聖禮。
(出埃及記十二1~14,馬太福音廿六26~29,馬可福音十四22~25,路加福音廿二17~20,約翰福音六28~58,哥林多前書十14~21、十一23~32)
十四、神醫
18. 我們信聖經中神醫的教義,並激勵信徒以聖經中的祈禱醫治病人。我們也信神通過醫藥的方法醫治。
(列王記下五1~19,詩篇一○三1~5,馬太福音四23~24、九18~35,約翰福音四46~54,使徒行傳五12~16、九32~42、十四8~15,哥林多前書十二4~11,哥林多後書十二7~10,雅各書五13~16)
十五、基督的再臨
19. 我們信主耶穌基督將要再來。當基督再臨時,我們還活著存留的人,不會在那些已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之先。然而,我們若常在祂裡面,必會與復活的聖徒一同被提,在空中與主相會,永遠與主同在。
(馬太福音廿五31~46,約翰福音十四1~3,使徒行傳一9~11,腓立比書三20~21,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3~18,啟示錄一7~8、廿二7~20)
十六、復活、審判與命運
20. 我們信死人復活,不論義人惡人都將復活與他們的靈魂結合一「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」
21. 我們信將來的審判,每個人要站在神的審判臺前,按照他或她一生所行的受審判。
22. 我們信所有因信得救,並存心信服我主耶穌基督的人,榮耀與永生已經確定,而那些至終不肯悔改的人,將在地獄裡承受永遠的刑罰。
(創世記十八25,撒母耳記上二10,詩篇五十6,以賽亞書廿六19,但以理書十二2~3,馬太福音廿五31~46,馬可福音九43~48,路加福音十六19~31、廿27~38,約翰福音三16~18、五25~29、十一21~27,使徒行傳十七30~31,羅馬書二1~16、十四7~12,哥林多前書十五12~58,哥林多後書五10,帖撒羅尼迦後書5~10,啟示錄廿11~15、廿二1~15)